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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压实主体责任。建立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工作情况月报制度,将红脸出汗、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,围绕权力集中、信访反映较多、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等领域建立“问题清单”,加强综合协调和常态督查,采取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、约谈函询、追责问责等有效机制,推动责任落地。
二是明确运用方式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,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,灵活运用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等方式,防止“小过错”演变成“大问题”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用好“三会一课”等载体,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,对“小问题”严批评、多敲打、勤提醒,将“红脸出汗、咬耳扯袖”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组织生活中,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。